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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运行管理办法》出台重点服务高龄空巢独居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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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4 08:5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青海新闻网讯 随着西宁市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日渐增多,老年人入住时该怎么选择,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如何运行才能达到效益最大化?记者从西宁市相关部门了解到,《西宁市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运行管理办法》已于日前出台,就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标准、功能设置和服务内容、服务形式、运行管理、房屋及设施产权作出规定。

  建设标准:每一个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都应具有无障碍设施和室外活动场所。每个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50平方米,设置床位数不少于10张。

  服务对象: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服务对象为居住在本社区的60周岁以上需要服务的老年人,重点是高龄、空巢、独居、特困且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年人。

  服务形式:分上门服务和日托服务。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居住在家中的失能、半失能的空巢、独居、长期生病卧床及无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提供照料服务。

  《办法》还规定,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按老年人服务需求、服务内容和老年人经济收入等情况实施无偿、低偿服务。收费性服务项目实行“三定”(定服务项目、定服务内容、定收费标准)、“三公开”(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效果、服务价格);应当与服务对象或家属(监护人)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中心工作人员由社区居委会成员、公益岗位人员、志愿者队伍及其他聘用的专业服务人员等组成。

  西宁市、各区县民政部门将每年对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评估考核,对群众满意度不高的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将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整改达标后方可运营。(作者:吴亚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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