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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大使讲消保】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利之知情权、财产安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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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7 15:3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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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诚信典范,讲好诚信故事,传播诚信理念,夯实诚信文化建设,提升诚实守信品牌形象。新华保险青海分公司于2025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期间开展系列“诚信大使讲消保”活动,本期由分公司海西中支陈素云带来《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利之知情权、财产安全权》。
一、虚假宣传都别信,风险提示要看清
知情权:金融消费者可以从产品投资方向、产品期限、产品风险等级、产品风险收益特征、产品赎回及退出条件五个方面,客观、全面了解金融产品,认真阅读金融产品相关文件;签订合同时需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特别是涉及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免责事由等条款。
二、金融消费千万种,财产安全很重要
财产安全权:金融消费者应根据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专业知识、销售能力、诚信水平、品行状况等方面为自身甄选更专业的销售人员。
本期诚信大使优秀事迹:
人物简介:陈素云,2015年加入新华保险分公司海西中支。
陈素云认为保险是“生活中的守护者”,一次,一位客户在青海格尔木工作中意外骨折,陈素云得知后,迅速赶往现场紧急救援,并全程护送客户前往医院接受治疗,陪同客户治疗全程并收集理赔相关资料第一时间进行理赔申请,帮助客户获取理赔金,客户感慨:“保险是我生命的拐杖”。
陈素云认为保险是“传递爱与责任的体现”,她通过耐心讲解保险条款,帮助客户理解保险的真正意义,赢得了客户的信任。通过专业服务和暖心关怀,让客户感受到保险的价值与温暖,她积极参与保险知识的普及,向更多人传播“保险大爱”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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