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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出台3项“公费管理”新办法!2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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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7 18:0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青海省财政厅的消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青海省省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青海省省级党政机关省内差旅费管理办法》和《青海省省级党政机关省外差旅费管理办法》,于今年2月20日起施行。


此次制定出台的3项办法根据《预算法》等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照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的要求,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强化会议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管理。会议费管理办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简会议活动为基层减负有关规定,聚焦从严控制会议费支出、规范线上会议管理、优化管理机制3个方面,明确了会议分类、会期和规模、会议费开支标准范围、结算报销等内容,新增了线上会议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省级党政机关会议活动管理。

省内(外)差旅费管理办法整合现行多个差旅费管理政策文件,在保持现行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报销标准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跟班借调等非常规差旅活动报销有关规定,更新了交通工具座席类别,细化了差旅费报销审批表,明确了差旅活动费用交纳有关要求,更加有利于省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操作执行。同时,把差旅活动禁止性规定、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不予报销行为等内容写入办法,体现差旅费预算控制及从严管理差旅活动的鲜明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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