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公安局李二堡派出所查处一起在微信群内辱骂他人的案件,行政拘留1人。 5月6日12时许,李二堡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李二堡镇窑洞村村民万某在万家五社办事群内发语音辱骂他人,请求查处。”接到报警后,李二堡派出所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将违法行为人万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经查,4月17日,窑洞村村民万某酒后在万家五社办事群中发语音辱骂他人,言语低俗恶劣,在当地群众当中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查证属实后,违法行为人万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民和县公安局依法给予万某行政拘留3日处罚。 警方提示: 微信群是公共场所,说话要遵纪守法、注意方式方法,不能随意侮辱他人。网络秩序也是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网络恶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辱骂、恐吓他人,应当追究法律责任,造成严重危害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恶意造谣,辱骂诋毁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来源:民和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