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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化隆县公安局巴燕派出所依法处置一起在微信群中互相侮辱案。
经查,韩某晒、冶某某夫、韩某某海、马某祥四人因琐事以发语音的方式互相用脏话谩骂,语言污秽、低俗社会影响恶劣,严重扰乱了网络安全秩序,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触犯了国家法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化隆县公安局依法对上述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来源:巴燕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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