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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公安局、城市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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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8 09:3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全力备战旅游旺季“环境大整治

服务大提升”专项行动

集中治理机动车乱停乱放、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旅游旺季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和城市管理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提高为民服务质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西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集中治理机动车乱停乱放和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以节假日为重点,贯穿旅游旺季。

二、整治范围

以客运场站、医院、商圈、景点、广场周边道路为重点,兼顾整治其他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

三、整治重点

1.机动车在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

2.机动车在未施划停车泊位的客运场站、医院、商圈、景点、广场周边道路随意停放的;

3.客运场站、医院、商圈、景点、广场周边道路双排或多排停放的;

4.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

5.机动车违法占用盲道、人行道和消防应急通道的;

6.机动车在公交站停靠造成公交车不能进出站的;

7.出租车在道路长时间停车候客影响正常道路通行秩序的;

8.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的;

9.乱扔垃圾、乱倒污水污物、随地吐痰和便溺的;

10.乱张贴、乱涂写、散发小广告的;

11.由建筑物、车辆等向外抛撒杂物、废弃物的;

12.露天或在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垃圾的;

13.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洗车污染环境卫生的;

    14.户外使用音响、高音喇叭造成“噪声扰民”的。

四、整治措施

集中治理以不间断、不定时道路巡查和电子抓拍等方式进行。凡有上述整治重点第1条至第7条违法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现场和非现场方式予以处罚;凡有上述整治重点第8条至第14条违法行为的,将依据《西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现场处罚。

五、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122、12345,网络举报渠道:西宁交警微信、微博、抖音官方平台,西宁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欢迎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进行监督,积极举报违反上述通告内容的行为。

西宁市公安局

西宁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4月27日

来源:西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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