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吊销后不能再驾驶机动车辆,这是每一个驾驶人都熟知的法律常识,但却有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以至于再次触犯法律。4月3日,互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行政拘留1名无证驾驶逾期未年检车辆的违法行为人。
简要案情
2023年03月22日22时20分许,互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互助县威远镇安定西路路检路查时,发现驾驶人甘某某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青AG****小型轿车上路行驶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查获。后经公安网查询及本人供述,甘某某于2021年2月因醉驾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互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吊销驾驶证,其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属无证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甘某某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两项行政处罚合并执行,对甘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违法行为人甘某某被送至互助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来源:互助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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