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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海东市互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由互助县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乔某金、邓某寿、乔某程、李某虎、王某恩、祁某伟、刘某、陈某良8名驾驶人执行逮捕,并送往互助县看守所羁押。 
这8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驾驶人,究其原因,是其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醉酒驾驶的社会危害性和所要付出的成本后果,对法律缺乏敬畏感,导致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触碰法律底线。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极大,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论在何时、何处,切勿心存侥幸,切忌酒后开车! 希望借此向广大司机敲响警钟,一定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驾车上路行驶时,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互助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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