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公交车作为市民群众出行的重要公共交通工具,设置有专属的停靠站点,不仅有利于提高市民群众的出行效率,也是保障市民安全出行的重要前提。个别私家车乱停乱放,不仅严重影响公交车进出站,扰乱市民的乘车秩序,而且还带来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
案例一:
10月11日,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一大队接到一起群众举报,一辆青A82***号牌的小型车辆违法停放在公交港湾出站口,严重影响公交车的进出站,进而造成交通拥堵,请求辖区交警予以处置。经核查,青A82***号牌的小型车辆在一大队辖区一处公交港湾处实施违法停车,且存在逆行交通违法。随后,一大队民警联系到该车主前往大队进行交通违法处理,该车辆驾驶员看完举报照片后对自己的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处以青A82***号牌的驾驶人驾驶证记1分,罚款300元的合并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社会车辆占用公交车道不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更是交通违法行为。在这里,西宁交警和呼吁广大的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积极行动起来,文明行车,规范停车, 做城市文明的引领者、践行者和守护者,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案例二:
10月10日,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西宁交警”官方微博接到一起群众举报,在城东区东府嘉和通嘉路附近,有车辆占用行人盲道,严重影响行人通行,请求辖区交警予以处置。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联系到该车辆驾驶人,要求将车辆驶离违停路段,并规范停车。10月12日,该车辆驾驶人来到交警一大队处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面对网友举报照片,驾驶人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处以该车辆驾驶人罚款200元处罚。
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城市文明的名片。盲道对于盲人而言,不仅仅只是一条道路,更是一种语言。正是这条黄色的生命线指引他们慢步前行,告知他们什么地方可以转弯,什么地方应当止步。
在这里郑重提醒大家:
违停占用盲道是违法行为!
别为了图省事将车辆随意停放
在人行道或者盲道
若因你违停引发交通事故
届时不仅因为违停要被处罚
事故责任也跑不了
来源:西宁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