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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印发通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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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6 15: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趁年轻、到基层”。我省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统筹推动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七项举措”,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统筹高校毕业生就业与社区治理服务能力提升。

  社区工作者岗位招用计划
  全省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充实村(居)民委员会班子。梳理社区专职工作者空缺岗位,科学拟定年度招聘计划,2022年社区专职工作者新招聘岗位全部向高校毕业生开放。
  社会组织吸纳计划
  我省支持在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物业、健康等服务的社会组织、企业等机构加快发展,增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专业社会工作带动计划
  全省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开展服务,结合实施“三区”人才计划,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设立社区创新专项基金
  我省鼓励教育发展基金会、高校教育基金会设立社区创新专项基金,支持高校毕业生组成社区创新团队,深入城乡社区和基层社工站,参与社区治理服务。
  就业见习计划
  全省组织提供社区服务的机构参与“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指导有条件的城乡社区因需设立就业见习岗位,并纳入本地区见习单位目录和见习岗位清单。
  设立城乡社区实习实践基地
  我省设立一批城乡社区实习实践基地,组织在校大学生到城乡社区开展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
  开展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生活救助行动
  全省将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纳入低保人口动态监测范围,做到及时干预、智慧救助、综合帮扶。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及时纳入低保和临时救助范围。
  省民政厅负责人表示,将努力推动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优化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来源:青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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