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个单亲家庭,媳妇也是。
现在居住的新房,是老妈全款给买下来的。
和媳妇吵吵闹闹的过了三年,就打算今年要孩子的时候。
媳妇说:房本加我名字,否则离婚。
其实之前跟老妈去房产局已经办过手续了,过户到我的名下。
但是我的意思有了孩子,稳定以后再加上她的名字也不迟。
可是媳妇越来越生气,甚至一气之下也去她妈那儿住了。
讽刺的是她妈现在租的房子是我妈付的钱,租房办的广电网络和数字电视也是我的名下。
家人们,你说这婚离不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