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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
在格尔木市玉龙巷中建三局项目工地处
放置的120吨螺纹钢被盗
价值5700余元
接到报警后,六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对该案进行现场勘查,经过侦查员分析研判,一辆车牌为青HR8783的白色皮卡车有重大作案嫌疑,侦查员通过调取案发时间段周边的监控视频,发现有两名身穿黑色衣服的可疑男子,多次从工地大门底部缝隙处进入,往外搬运钢材,侦查员迅速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并对案发现场及格尔木市废品收购市场进行摸排,通过循线追踪和昼夜蹲守,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哎某和妥某,并于2022年2月17日在其二人经常出入的网吧内将犯罪嫌疑人哎某和妥某成功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哎某和妥某对先后两次夜间潜入玉龙巷中建三局项目工地实施盗窃钢材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哎某和妥某已被格尔木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工地、仓库一般存有大量的生产物料
相关负责人要加强
对工地、仓库物料内部管理及治安巡逻
看好门、管好物
才能让内外窃贼无机可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格尔木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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