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
很多人喜欢将身边发生的大小事儿 分享在社交平台上 尤其在短视频平台 内容五花八门
甚至“畅所欲言” 但是进入门槛低 让大家都可以随意使用
导致有些人约束不了自己的行为 给自己带来了深刻的教训 2022年1月29日13时许 一短视频用户 在网络平台发布了不当言论 行政拘留15日 2022年1月28日13时许,车主王某某在湟源县城关镇城台大街违停,被湟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开具违停处罚告知单后,被处罚人王某某心怀不满,在抖音APP平台内发布一段视频,并配以文字“边年们挣年钱了”企图通过发表这些不当言论,引起网民的炒作,来达到自己发泄私愤的目的,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当天下午湟源县公安局西片区案件办理队依法对王某某进行传唤。经询问,王某某对其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辱警言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王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警权不可侵,侵权必追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实施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 如果驾驶人在场 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 并予以口头警告 令驾驶人立即驶离 如果驾驶人不在场 交警可以进行罚款贴罚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规范停车是要求 文明用语是基本 最最关键的是要遵纪守法 不要把互联网当做法外之地
来源:湟源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