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遮挡、污损或涂改机动车号牌,躲避电子监控系统的抓拍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但个别驾驶人仍然存在侥幸心理,用各种花样遮改号牌。
11月17日15时35分,门源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开展日常巡逻工作,途径国道227线127KM处时,发现驾驶人王贵某驾驶的青C**230号小型轿车有故意遮挡号牌嫌疑,随即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现场取证,驾驶人王贵某在证据面前承认了遮挡号牌逃避检查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门源交警对驾驶员王贵某作出了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遮挡机动车号牌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其目的无疑是用来逃避查处和肆意违法,这种逃避心态和侥幸心理其实是纵容自己违法,将带来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也是交警部门重点打击的交通违法行为,门源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守法出行,文明驾驶,切莫聪明反被聪明误,否则面临严厉处罚,得不偿失! 门源交警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辖区内重点线路、重点路段采取晨查、夜查、不定时查等方式,整治各类货车超限超载、故意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全力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来源:门源交警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