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互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由互助县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梅增某、李成某、祁生某、薛心某、师成某、刘泰某执行逮捕,并送往互助县看守所羁押。
案例一 2020年11月28日00时10分许,犯罪嫌疑人梅增某驾驶青AE****车辆沿S103线由南向北行驶至24KM+200M处时车辆驶出路外,撞在道路东侧树木上,致使犯罪嫌疑人梅增某受伤,车辆损坏,发生单方道路交通事故。经青海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中心鉴定,梅增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4.2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80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二 2020年12月10日18时40分许,犯罪嫌疑人李成某醉酒后驾驶“汉唐”牌四轮电动车,在S102线东沟乡路口处,与前方同方向行驶的由马某某驾驶的青B00****大型普通客车相撞,相撞后又与相对方向行驶的由互助县威远镇驾驶人董某某驾驶的青BN****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三车损坏,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经海东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李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4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80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三 2021年1月7日21时10分许,犯罪嫌疑人祁生某醉酒后驾驶青BA****轻型普通货车沿互助县威远镇天佑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与佑宁西路交叉路口处时,撞在停在交叉路口北侧等候信号灯的由李某某驾驶的青BT****小型轿车尾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经青海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中心鉴定,祁生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8.1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80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四 2021年1月24日18时30分许,互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平大线五峰镇丰台沟路段处巡逻时,发现一起交通事故,在处警当中发现驾驶人薛心某疑似酒驾,后互助交警值班民警将薛心某带至互助县人民医院抽血检验。经青海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中心鉴定,薛心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检验结果为145.0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80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五 2021年1月25日23时31分许,互助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在互助县威远镇海州国际广场广场内巡逻时,发现青A9****车辆形迹可疑,遂对该车进行盘查时发现驾驶人师成某疑似酒驾,后互助交警值班民警赶赴现场,并将师成某带至互助县中医院抽血检验。经青海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中心鉴定,师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检验结果为175.3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标准(80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80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六 2021年4月1日00时03分许,犯罪嫌疑人刘泰某醉酒后驾驶青AL****小轿车,在互助县威远镇新安路由东向西行驶,车行至新安路与东和路十字路口处时,撞在前方同方向行驶正在等红灯的由王某某驾驶的青BL****车辆尾部,造成两车损坏,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经青海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中心鉴定,刘泰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3.9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80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来源:互助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