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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严重!青海这3名男子因此被送进“班房”过端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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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5 09:0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众所周知要想驾驶机动车上路

首要条件是要先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但是无论交警怎么强调

总有些人明知无证驾驶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还是以身试法

最后尝到了一时任性带来的苦果

为全力保障夏季旅游旺季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互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防风险、除隐患、降发案、保平安”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持续加大对无证驾驶、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力度。6月10日,互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行政拘留3名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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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1年05月28日09时30分许,互助县塘川镇李某科驾驶青B2****中型自卸货车,沿互助县威韵线由南向北行驶至19KM+500M处时,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互助县公安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给予李某科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2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1年05月29日08时18分许,互助县塘川镇李某魁驾驶青BH****小型面包车,沿互助县威韵线由北向南行驶至14KM+500M处时,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互助县公安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给予李某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2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1年05月31日10时46分许,互助县东山乡张某某驾驶青B2****轻型栏板货车,沿互助县威韵线由北向南行驶至15KM+100M处时,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互助县公安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给予张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科、李某魁、张某某被送至互助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无证驾驶危害多

01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02 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03 诱发违法犯罪

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罪案件。

互助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驾驶机动车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驾驶。切勿违法操作,以身试法。

来源:互助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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