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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交无证,好哥俩双双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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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2 17:5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20日,化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路检路查时查获一起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某某公保被处罚款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月20日10时左右,某某多杰无证驾驶机动车号牌为青B7S***机动车沿平大公路由东向西行驶,11时在平大公路120KM+20M被路检路查的民警当场查获。经查:某某多杰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某某公保(某某多杰的哥哥)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给予某某公保罚款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某某多杰罚款1500元拘留12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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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提示】:驾校是具有一定资质的单位,会由取得教练资格的人员担任教练,教练车也经过改装,在行驶过程中如遇到紧急情况教练则可以人为干预,最大可能避免事故的发生。因此,在没有取得驾驶证之前,切莫因为一时兴起驾驶私家车在道路上学习,以免在遇到突发情况时不能合理应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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