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假期,聚餐娱乐、庆祝活动增加,酒驾、醉驾、涉证涉牌等交通违法行为风险上升。化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始终保持“零容忍”,力度不减,措施不降,常态长效,综合治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假期后半期两人因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化隆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2020年10月6日11时50分,化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阿岱检查站开展路检路查时,当场查获龙某在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青B7N***号牌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龙某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违法行为人龙某现已送至化隆县看守所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2020年10月6日20时10分,化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张汶高速团结收费站处开展夜查行动时,当场查获李某某在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青A5***号牌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5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违法行为人李某某现已送至化隆县看守所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来源:海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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