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兰无意间丢失了自己的信用卡,考虑到捡卡之人也不知道信用卡密码,便没有及时去银行办理挂失、补办。谁知,银行却发来信息要求还款……
2018年底的一天,在西宁市城西区一家饭店负责收银的赵峰下班回家途中捡到一张信用卡,回家后随手将卡放在了家中,并没有太在意这张信用卡。可是,在工作中他慢慢发现有不少顾客在刷信用卡买单时并不用输入密码。经打听,赵峰得知有些信 用 卡 有“ 闪 付 ”功 能 ,单 次 消 费1000 元以下可直接刷卡,无需输入密码。
得知此事后,抱有侥幸心理的赵峰回家找出那张捡来的信用卡,在自己打工的饭店首次尝试盗刷了 1 元钱,系统显示刷卡成功。此后,赵峰便一发不可收拾,在 2018 年 12 月至去年 2 月,先后多次小额盗刷捡来的信用卡,在超市、足浴店、酒吧、饭店等花销,刷卡记录 70 余笔,总额度达到 24000 余元。他每天吃喝玩乐,觉得天上掉“馅饼”了,白捡的便宜不占白不占。
去年 2 月,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分局彭家寨派出所接到受害人兰兰报案称“: 自己的信用卡于 2018 年 12 月丢失,一直未办理挂失和补办,最近发 现 被 他 人 盗 刷 了 70 多 笔 ,共 计24000 余元。”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刻展开侦查,通过摸排走访,锁定犯罪嫌疑人赵峰。经了解,案发后,赵峰去外省打工并更换了联系方式。最终,民警联系了赵峰家长,通过其父母联系到赵峰。
今年 3 月,赵峰的父亲带着他到城西公安分局投案自首。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赵峰对犯罪实供认不讳。目前,赵峰已被取保候审。
6 月 1 日,办案民警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捡到别人的信用卡后将卡用于消费或取现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虽然现在的信用卡可开通“闪付”功能,不需要输入密码或签名就能够正常消费购物,这很大程度方便了持卡人,但是这种功能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信用卡一旦遗失,就有被盗刷的风险。为此,记者建议,激活信用卡要设置好密码,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通小额免密功能。如果信用卡不慎遗失,要及时致电发卡银行挂失,一旦发现有人盗刷自己的信用卡,立即报警,最大程度减少经济损失。
来源:青海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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