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版块导航

便捷生活
我要买房家居装修租房转铺亲子营西宁车友
互动西宁
西宁茶座情感天空交友征婚有问必答西宁资讯
乐活西宁
西宁美食家有爱宠
要结婚
谈婚论嫁
找客服
意见建议

青海再次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2-13 12: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编密织牢最困难最脆弱群体的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网。近日,省民政厅印发《关于调整2020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随着当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全省最低工资调整提高,实行自然增长机制。2020年我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全省最低工资分别提高到了每月640元、每月1700元,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相应调整。即: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市低保标准的1.5倍提高,月人均达到960元;照料护理标准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类制定,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人员,分别按全省最低工资的20%、30%、50%分档确定,轻度失能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月人均达到340元、中度失能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月人均达到510元、重度失能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月人均达到850元。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资金主要用于满足特困人员日常生活所需,如购置粮油、副食品、生活用水电和燃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照料护理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委托近亲属、第三方服务机构等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给予照料护理,如日常生活、住院期间的必要照料护理等基本服务。两项保障标准的不断提高,既满足了特困人员的生活需求,又较好地保障了失能特困人员的生活质量。


  来源:西海都市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内容纠错举报
信箱:2363646802@qq.com
举报电话:0971-96123
青海省互联网有害信息举报中心
信箱:qinghaiyuqing@163.com
举报电话:0971-8483520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