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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车主停车挡道惨遭车被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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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30 14:3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车辆的增加
停车位一直比较紧缺
走哪儿都需要“抢”车位
没有车位时
肆意乱停乱放的情况变得随处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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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民王先生致电晚报热线反映,10月25日他在海宏一号附近吃饭因没有车位就将车停在路边,结果遭到路人的恶意报复,让他损失不小,希望记者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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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停车遭恶意报复
  10月25日,王先生驾车来到文亭路海宏一号附近,想在附近一家餐馆用餐,但是转了一圈后发现路边的停车位都已经停满了车,抱着侥幸心理,王先生将车停在了人行道的一处出入口上,就去吃饭了。用餐的过程持续了一个小时,当王先生吃完饭再次回到车前准备开车离开时,眼前的景象让他惊呆了。车窗玻璃上被人写上了污言秽语,内容都是骂车主乱停车挡路的。不仅如此,车身还被人吐上了痰,车的右侧两个车门处也被划出了十几厘米长的划痕。王先生觉得,应该是自己乱停车挡住了市民正常出行的道路,所以遭到了报复。在王先生给记者发来的车辆照片中,记者看到,这是一辆黑色轿车,有人借用车窗上的灰尘写下了脏话“停这……要不要脸”等等,还留下了自己的名字“唐某某”,车身则被划出了白色划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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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先生说,自己乱停车虽然不对,但路人应该文明提醒车主,他的车购买时间不长,看到爱车故意被毁他十分气愤和懊悔。经过评估,王先生的损失在一万元左右,10月28日晚王先生向虎台派出所报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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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以上构成犯罪
  记者从省法律中心了解到,《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关于“数额较大”的解释是: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为五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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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良好的交通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有车的市民应该规范自己的停车行为,不要为了方便自己给别人带来不便;而市民遇到车挡道的情况,应该选择合理的方式解决,寻找交警或拨打挪车电话,划车虽然解气,但被抓住后要受到处罚,以暴制暴只能两败俱伤。
    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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