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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别人手里买了一辆二手,可是车主因继承问题在车管所办不了过户手续。近日,西宁市民常先生致电本报《社区法官》栏目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
事件缘由
常先生从李女士手里买了一辆二手车,这辆车是她丈夫名下的,她丈夫年前因为意外去世了,为卖掉这辆车李女士通过公证处办理了出售车辆的公证手续,然后就把这个车卖给了他。他们在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时,车上的一切手续都具备,可是车管所工作人员却不给办,又让他们到车主家所在地的派出所开销户证明,他们又跑到当地派出所去开了证明。结果到车管所后,还是不给办,说是继承手续又有问题,为这个事前前后后一共跑了三趟,还是过不了户。
双方说法
常先生说,他已经把买车的钱打到了女方卡中,现在女方继承不了车,我这边又过不了户,这个事情扯皮得很,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而李女士说,前面她到公证处办理过出售车辆的公证,可是没想到办理的这个公证在继承问题上存在漏洞,也不知道继承手续该怎么办理、如何进行公证才对。
律师说法
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认为,如果李女士丈夫的父母都不在世,且她丈夫未立其它遗嘱的情况下,李女士可以携带她丈夫的死亡证明、丈夫父母不在世的有关证明、她们的婚姻证明和其它有关车的材料到有关部门直接转到自己的名下;如果李女士丈夫的父母有任何一个在世,或还有其他继承人,必须征得他们的同意,并取得有关的公证书才能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18条的规定,如果这个车是李女士与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该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李女士本人享有50%的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第13条,李女士的丈夫享有的50%部分要进行继承分割,李女士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李女士丈夫的父母如果还在世,他们将和李女士一样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同等的继承权。进而又牵涉到李女士丈夫的兄弟姐妹等这些继承关系人。所以李女士必须征得他们的同意或进行分割并办理相关的公证手续后,才能合法有效的将车继承在她的名下,然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了。
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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