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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互助县公安局五峰派出所依法查出一起侮辱他人、殴打他人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分别受到行政处罚,因侮辱、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人代某被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处罚,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人戴英某被处行政罚款处罚。
2018年10月17日18时许,互助县五峰镇某村村民代某看见侄女戴英某带男友回家,代某心存不满便产生报复心理。当晚23时许,代某到戴英某家门口后爬到墙上,**机照明设备朝院内照射,为给戴英某名誉造成影响,达到与其男友分手的目的,代某将粪便涂抹在戴英某家大门上,并用土块在戴家大门上书写“你们全家注意”的字迹。次日18时30分许,代某见戴英某在田地干农活,逐上前质问戴英某为何带他人回家,为此二人发生互殴打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互助县公安局对代某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做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之处罚决定,对其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500元之决定。对戴英某殴打他的行为,做出给予罚款300之处罚决定。
来源:互助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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