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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协议需谨慎 事后反悔难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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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 08:5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原告阿峰要求撤销与被告小东达成的财产赔偿协议书。
  阿峰与小东本是邻居,由于阿峰家的地下室漏水,将邻居小东家存放在地下室的货物浸泡。事发后,双方第一时间抢出部分货物,但还是有一些货物被水浸泡毁损。没过多久,双方在物业工作人员和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调解、见证下签订了财产赔偿协议书,约定由阿峰向小东就其损失进行一定数额的赔偿。
  在签订协议之前,物业工作人员担心事后双方还会发生纠纷,就让阿峰再去事发现场看一下具体情况,但阿峰予以拒绝。协议书签订次日,阿峰认为漏水与自己无关,应该是物业公司的原因导致,故拒不履行协议,并以签订协议系重大误解为由,向城西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撤销该协议。
  法庭上阿峰说,他在签订协议之后,觉得地下室漏水点的形成,并不是因为他私自安装的马桶所致,而是小区的主管道爆裂引发漏水,所以不应由他负责赔偿。
  但阿峰的主张并没有相关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仅有自己的陈述,最终城西区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阿峰要求撤销该协议的诉讼请求。(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办案法官提醒:
  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来说,签订协议意味着已知晓将要履行的权利义务,如果事后在没有证据能够证实确实存在重大误解、显示公平、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况下,仅仅依据“没想好”“冲动”等类似理由反悔,是很难推翻协议的,所以签订协议前一定要考虑周全,谨慎对待,切不可盲目冲动,以免给自己带来麻烦和纠纷。
            
  来源:青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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