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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某幼儿园多收半月费用引质疑 7月11日,省城市民卢先生向西海都市报反映,孩子所在的幼儿园收取了5个月的伙食费和保教费,而最后一个月孩子只去了15天,可园方拒退半月的费用。 卢先生说,他的孩子在城北区一家幼儿园学习,近日园方通知15日开始放暑假,学校应该把半月的费用退还给家长,可当家长们跟园方商量退费的事时,园方拒绝了他们的要求。 “当初孩子上幼儿园交费的时候,我嫌按月交比较麻烦,便交清了一学期的费用,当时还有很多家长也是按学期交的,如今,园方不给我们退剩余的费用。”卢先生查看幼儿园相应收费标准发现,园方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因此,致电西海都市报寻求帮助。 记者查询资料发现,《青海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各级各类幼儿园对入园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采取按学期收取的,每个学期按五个月计算。采取按月收取的,不足月(仅指幼儿园寒暑假开假和放假月份)的按实际天数收取。
对此,这家幼儿园园长王先生说,每个幼儿的家庭条件不同,有些家长是按月交费,而有的是按学期交费。对于家长的要求,园方开会决定将召集幼儿家属,收清未交的伙食费,并退还幼儿半月的费用。 来源:西海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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