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官方微博
广告联系 0971-96123
请登录
注册
搜索
快捷导航
社区版块导航
便捷生活
我要买房
家居装修
租房转铺
亲子营
西宁车友
互动西宁
西宁茶座
情感天空
交友征婚
有问必答
西宁资讯
乐活西宁
西宁美食
家有爱宠
要结婚
谈婚论嫁
找客服
意见建议
用户名:
忘记密码?
密 码:
下次自动登录
QQ帐号登录
微信帐号登录
请
登录
后使用快捷导航
没有账号?
注册
当前位置:
版块
›
互动西宁
›
情感天空
›
这些房屋要被村集体收回哦,不给你办理宅基地证
刚刚去过
这些房屋要被村集体收回哦,不给你办理宅基地证
[复制链接]
手机扫一扫,分享朋友圈
已有
12844
人穿越成功
教程: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
孩子上山打酱油
孩子上山打酱油
+ 关注
当前离线
发消息
查看详细资料
积分
1595
狗仔卡
发表于
2017-7-3 11:11:36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一、这些农村房屋会被村集体收回
1、一户多宅的房屋。除合法继承及正常分户外的予以回收。
2、房主去世且无继承人的房屋。
3、城镇居民违法购买的房屋。
4、建筑面积超标的房屋。
5、非村集体成员继承的房屋。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6、在空闲和荒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
7、未在宅基地规划区内建造的房屋。
8、闲置导致坍塌两年之内没有修复的房屋。
9、进城落户农民的房屋。未放弃宅基地的拥有房屋所有权,房屋倒塌后回收。
二、这些情况不能补办宅基地证
1、违法占地建住宅的.
2、本人户口不在本村的.
3、批而未建住宅以及被闲置的宅基地.
4、农村小产权房.
5、城镇户口的居民在农村购买或建造的住宅.
6、宅基地权属仍然有争议的.
7、宅基地的使用不符合建设规划.
8、没有合法证据证明自己拥有合法的宅基地.
9、经村委会批准建立新的宅基地,原宅基地没退的.
10、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登记、提供虚假情况.
11、一户多宅的宅基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喧嚣卡
变色卡
千斤顶
刚刚去过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浏览过的版块
西宁茶座
投资理财
本站内容纠错举报
信箱:2363646802@qq.com
举报电话:0971-96123
青海省互联网有害信息举报中心
信箱:qinghaiyuqing@163.com
举报电话:0971-8483520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Copyright © 2008-
青海观堂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https://www.jiaomomo.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青海恩泽律师事务所 马海军 杨强 邱元龙 李冬豪
免责声明: 本网不承担任何由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本网页提供的文字图片及视频等信息都由网友产生,
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举报电话:0971-96123
青ICP备13000327号-67
经营性ICP青B2-20120002号
青公网安备6301040200003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