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这个,还有人敢欠钱不还吗?
近几年,因债务引起的经济纠纷案件层出不穷。国家对未按照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制定了一系列的强制执行措施。看完下面的内容,估计没人敢欠钱不还了!
国家执行威慑机制
情形: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措施: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房屋的。
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例如:张三为了逃避债务,将自己名下的5套房产都转移到自己母亲的名下。李四在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现目前张三只有1套住房。法院对于张三的唯一住房,仍然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唯一住房可执行的三种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5至8年租金的。
例如:张三欠李四300万元不还,李四申请强制执行,李四为张三提供一套廉租房或者按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的标准,为张三提供5至8年的租金。法院对张三的唯一住房仍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限制高消费
1、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2、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例如:张三欠债300万元不还,当法院“透明”;高调结婚大摆筵席,出行还坐飞机头等舱。张三因违反“限高令”,被处拘留15天。
来源: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