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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发改委价格处了解到,2016年,我省价格总水平实现平稳运行。1至12月份,全省CPI累计上涨1.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低于上年0.8个百分点,涨幅为近十年最低。
根据对2016年青海省居民消费价格分类指数的分析,去年我省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七涨一降。其中,食品烟酒类上涨2.3%,涨幅平稳;居住类上涨5.2%,涨幅最高;交通和通信类下降2.7%。衣着类上涨1.2%,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0.4%,医疗保健类上涨2.6%,其他用品和服务上涨2.4%。
分地区看,全省11个统计调查点CPI涨幅均在3%以下。其中涨幅低于1%的三个:格尔木0.9%,同仁0.8%,玛沁0.4%。涨幅在1至2%的六个:平安、德令哈2.0%,乐都1.7%,海晏、共和1.6%,玉树1.1%。涨幅超过2%的2个:西宁2.1%,大通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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