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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灌装液化气,西宁一男子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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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6 20:2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液化气罐装作为危险行业,国家规定必须要有资质的公司才能经营,对罐装和运输人员一般要有从业资格证才能从事相关工作。然而有人就利用三轮电瓶车走街串巷,用大罐倒小罐的方式非法罐装液化气。



9月4号晚八点左右,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分局胜利路派出所民警张其国在胜利路电子城后的45号院内走访过程中,发现小区内弥散着刺鼻的煤气味。


民警:因为当时煤气的味道非常大,我想要么就是别人家里泄露煤气,要么就是煤气罐发生啥问题。一步步排查,当时走到45号院当时咱们有几个收垃圾的在那边,一辆三轮车停在那个地方,三轮车有东西覆盖。


民警在进一步盘查过程中,发现三轮车塑料布下覆盖着两个体积较大的液化气罐,并且正在通过管子向小罐中灌装。


民警:当时发现这名人员比较紧张,赶快就把煤气罐进行关闭,关闭后就把小罐给居民还回去了,我们就进行盘查。我们就问有没有相关的手续,他说没有。


销售散装液化气的人员告诉民警,他主要向工地、周边小区和城中村销售液化气,最终申某因为非法销售、灌装危险品被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煤气罐是一种危险品,必须要有营运证和从业证,涉嫌非法向营运和非法出售。


来源:青海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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