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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家庭助学金今年有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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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0 20:5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高考分数已公布,近期,不少市民询问关于贫困家庭的孩子有无助学金等诸多相关问题。就此,记者从市民政局、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贫困家庭大学生的资助政策有了新规定,现将市民咨询最多的几个问题整理如下,贫困家庭的大学生可对照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部门办理和领取助学金。
张女士说,她家的孩子今年高考成绩不错,过了二本分数线,可她是一个下岗的单亲妈妈,学费成了她的一桩大心事。她从微信朋友圈中看到不少关于贫困大学生可以领助学金的信息,这些信息说法不一,来自各个渠道的都有,她无法分别是真是假,也不知道应该到哪里去领取助学金,迫切想知道今年的政策到底是怎样的?
●资助对象
本市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考入普通高等院校接受全日制本科、专科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
●资助标准
学费:考入一本本科院校的学生每人每年资助学费7000元;考入二本和三本本科院校的学生每人每年资助学费6000元;考入专科及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的学生每人每年资助学费5000元。
生活费:每人每月403元。
●资助时限
在校期间实施全程资助,即一直到大学本科毕业(医学专业除外),最长4年。
●申请办法
每年入学前,由符合资助条件的考生(申请人)或考生家长携带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西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有关资料、高校录取通知书,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东区为社区)提出申请。
●办结期限
考生(申请人)或考生家长提出申请后,各相关部门逐级展开审查、审核、审批的工作流程,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发放方式
学费每学年入学前分别由县(区)民政、农牧扶贫部门通过银行发放到受助学生家庭账户;生活费由县(区)民政局逐月通过银行发放到低保、扶贫家庭账户。
需要提醒的是,受助学生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必须将学校出具的收费证明原件分别交至县(区)民政和农牧扶贫部门备案,市教育部门与受助学生所在院校会建立联动机制,根据受助学生的现实表现确定是否继续享受资助。

本文来源 | 夏都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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