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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意见》,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成规模、上水平发展,加快构建多元办医格局,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该《意见》提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大对社会办医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社会办医服务能力等。其中,将进一步加大社会办医扶持力度。
该《意见》明确,进一步加大社会办医扶持力度:
——建立财政资金扶持机制。省财政加大对社会办医的支持力度,将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纳入政府补助范围,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补助政策。
——将社会办医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医疗救助等定点范围,并签订服务协议进行管理,执行与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同等政策。不得将投资主体和机构所有制性质作为医保定点的前置条件。
——切实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对符合规定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
——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特点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和信贷产品,支持社会办医积极探索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抵押贷款等方式筹集建设发展资金。
——多渠道保障药品和高值医用材料供应。社会办医疗机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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