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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使用"小太阳"被没收 商场物业:不是没收是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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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6 14:0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昆仑在线讯 “我们取暖用的‘小太阳’都被没收了。”1月10日,省城商业巷一位店主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商业巷保安没收众店主用来取暖的“小太阳”一事。店主们认为商场这种做法不太合理,但负责商业巷的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说,店主们违反了规定。

“这几天气温这么低,商场暖气又不热,我们不用‘小太阳’取暖,店里就坐不住。”商业巷一位店主说。物业的人表示,大家都用“小太阳”,商业巷的变压器会很容易超负荷。但店主们觉得物业公司应该更换大容量的变压器,替换老设备。

随后,记者联系到西宁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霍永生,据霍永生介绍,为了消防安全不允许在商场内使用“小太阳”取暖,而且,每一位店主进驻商业巷时,物业公司都与店主签订了一份安全防火责任书,责任书规定禁止使用明火取暖和私拉乱拉电源。现在店主纷纷使用“小太阳”取暖,不仅违反了规定,还给商场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同时商场变压器的负荷也有限,承载不了这么多“小太阳”,而且放置变压器的房间面积很小,放不下更大的变压器。目前物业公司正在向相关部门申请更换大容量变压器。

对于保安没收“小太阳”一事,霍永生说,保安并没有没收,只是代管,冬天过后还会归还店主。记者咨询相关法律人士得知,店主使用“小太阳”违反了商场管理规定,商场为其暂时代管是合法的。截至记者发稿时,有店主打来电话,认为商场物业即使是代管,也应该给他们开收条,以备事后归还有凭有据。(作者:田能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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