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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市财政局拨付市卫计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758万元,补助人口22.76万人,今年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了45元。
为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切实提高城乡群众健康水平,格尔木市根据省州工作部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至45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32元,省级财政承担7元,州市财政各补助3元。提标后,新增结核病患者居家服药管理项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14类增加至15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补助资金,让广大城乡居民享受到了更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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