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青海新闻网讯 最近一些小型商贸公司的人员给西宁晚报反映说,刚更换的国税发票系统用了不到一个月又要换新系统,还要重复收取费用,给公司增加负担,对此感到不解。
据某商贸公司的童女士说,她们开的是小型的商贸公司,原来用的是国税局的UK设备来给客户打印发票,去年年底根据国税局升级发票打印系统的要求,她们公司将原来的UK发票打印系统更换成了联通公司的网络发票打印系统,当时联通公司的人来安装发票系统的时候收了420元的年费,可是这套发票打印系统用了才一个多月,今年过完年后国税局又通知说联通的网络发票打印系统作废了,要更换新的发票打印系统,安装新系统时收了490元的设备费,又收了330元的年费。她们提出既然原来的系统只用了一个多月,能不能将其余10个多月的年费退还给她们,可是国税局的工作人员说费用退不了,她们认为这种重复收取年费的方式很不合理,希望通过热线反映能有个说法。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城北区国税局政策法规科,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原来的UK机打发票系统和网络发票打印系统都有漏洞,需要对这两个系统进行升级,而且这两种发票打印系统是由两个不同的服务商负责,每年要收取相应的服务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自今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必须在3月底之前将原来的普通机打发票系统和网络发票打印系统全部升级为增值税发票系统,这次的服务商又是另外一家公司,也需要收取服务费。为了减轻办税成本,在更换新系统时在办理大厅向纳税人发放《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宣传单,对升级版在报税、开发票等方面优势进行重点宣传,并提醒纳税人这次系统升级时购买专用设备和维护的费用均可在应纳税额中抵减,并不是重复收费,可能是这些人对宣传单没有仔细看,造成了误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