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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头顶失修的广告牌“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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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5 07:5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青海新闻网讯 6月30日,青海法制报刊发了消息《一火锅城广告牌坠落砸伤路人》,西宁市城西区同仁路一火锅城立面装置的广告牌突然坠落,砸伤一名过路女子。该女子由于得到及时救治,才化险为夷。

  天气的骤然变化,让一些年久失修的广告牌成了悬在路人头上的“危险品”。突如其来的横祸也殃及了一些无辜的行人,随之而来的伤害赔偿事宜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记者调查发现,西宁街边不少店铺悬挂的广告牌均存在安全隐患。

  商家:不出事就不管

  记者在西宁市城东区花园南街、城西区商业巷路段发现,不少商家悬挂的广告牌存在安全隐患,商家的安全意识淡薄,好多店铺的广告牌因年久显得有些破旧,而在广告牌下面就是来来往往的行人。

  记者在商业巷一家小吃店门口看到,广告牌中的一个广告字已经摇摇欲坠。店主吴女士称,对于快要脱落的字体下午就请人维修,门头广告已经做了四五年,也没出过事,平时不会去维护,只要支架结实,广告字体不掉落就行了。

  花园南街一家小卖部的广告牌显得有些破旧,支架生锈,但店主称暂时不考虑换,也不担心广告牌会掉落。“一般都是等广告牌破损了才更换,掉落的概率太小了。”

  在装修行业从业多年的李奕红师傅称,他安装过市内不少招牌,一般都是私人请他去安装,他称安装这种招牌首先要选好钢架,最好选择3.0的国标钢,并刷好油漆,做好防水,再包上装修材料,李师傅说:“一般钢架是不允许暴露在外的,密封得再好,时间久了,钢架难免生锈,一般每年至少刷一次防水漆。”

  李师傅担心地说: “一般的招牌,如果用国标钢3.0的钢就可以了,就怕有人用非国标钢,或者比较劣质经不起腐蚀的钢。”

  城管:悬挂广告牌需审批

  西宁市城管局有关人员介绍,原则上,商家悬挂广告牌都要经过所在各区城管局的审批,商家擅自悬挂广告的做法是违法的。

  据了解,商家在装修阶段设置户外广告牌前,各个商家都与城管部门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其中规定商家要负责门头的安全问题,对于户外广告的安装要符合安全标准,选用装修材料时,也要选择轻便建材。而针对西宁市的一些老旧商铺广告牌,实行的是一年一审制度。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避免户外广告引发事故,若出现商铺广告牌引发的事故,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商家负责。

  律师:侵权责任不能推卸

  据了解,西宁大风天气增多,导致大树、广告牌倾倒砸伤行人、车辆的案例也日趋增多。

  前不久,私家车车主何先生直叹倒霉:“中午准备出门时,发现车被砸了,早知道就把车停远一点。”何先生说,由于当天风大,把车停在五四大街一家商场的停车场,由于一块玻璃坠落,正好砸在自己的爱车上,当时买车花了十多万元,车还没定损,保险公司说只能按照修复补偿。”

  记者注意到,大风天气仅仅是此类事件发生的诱因,主要原因在于广告牌的使用者和管理者疏于管理或者过于自信。遇到此类事情市民该怎么办?

  为此,记者专门咨询了青海省凡圣律师事务所的刘文育律师,他说,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责任。

  “类似的广告牌伤人,应先确定倒下的牌子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如果确实是由管理疏忽造成事故,受损者可与其协商相关赔偿事宜。在此基础上,如果广告牌在架子制作、安装等方面存在质量方面问题而导致事故的,广告所有权人可依据其与制作人、代理人等签订的相关合同明确各自的法律责任。”刘文育说。

作者:张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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