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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日,市民钟女士来电反映,她在小寨一居民楼租了一套顶楼的房子,一下雨就会漏水,她要求房东维修,可房东始终不出面。因为她与房东签订的合同到2015年1月份才到期,所以现在解除合同就要缴纳违约金。后来钟女士找到物业,物业称该房屋没有公共维修资金,维修得户主自己出钱。
钟女士告诉记者,她与房东是在2014年签订的租赁合同,入住后钟女士才发现顶楼漏水。起初并不严重,只是天花板偶尔会被漏湿,但后来可能是下雨比较频繁,阳台的吊顶墙面有时会掉皮,而且慢慢地有的地方已经开始滴水,钟女士与房东协调,房东带人来维修过一次。可这两天一场大雨后,屋顶又漏水了,这回她打电话给房东,房东却不想过问了,并告诉她,这件事可以找物业解决。钟女士找到了物业,物业却告诉她,该小区是老小区,没有公共维修资金,顶楼漏水要么自家出钱维修,要么维修费由其他住户公摊。钟女士找到楼下的住户,但遭到拒绝。眼下雨季已经到了,钟女士很是苦恼。
随后记者帮钟女士联系了房东魏女士,魏女士表示,她本人现在在外地,一时没办法回来,而且楼顶属于公共面积,出现渗水,也不该由其一个人负担。
(来源:西宁晚报 实习记者 小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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