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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睦乡邻反成仇
本报讯(实习记者 张弘靓)2013年10月29日下午4时,共和镇某村村民圈某正在自家的宅院修建住房,同村村民周某酒后路过时见状上前帮忙。因两家素日常有来往,圈某也就默认了周某的行为。不料在帮圈某家的新房房顶铺塑料布时,周某不慎从房顶掉下,造成双下肢截瘫,住院23天,共花去医疗费65382.67元。经鉴定,周某构成二级伤残。
原本一桩好事,却引起如此严重的后果,令周某和圈某都始料未及。出于好心无偿帮忙的周某,现如今卧床需要照顾,觉得很委屈,认为自己正是为了圈某的利益才使自己受到如此严重的损害,要求圈某赔偿自己医药费等各项费用20余万元。而在圈某看来,自己并没有邀请周某帮忙,是周某主动帮工的,且周某事先饮酒,摔伤完全是自身大意造成。
原本和睦的乡邻,就这样因为一起意外反目成仇,周某将圈某告上法庭。案件受理后,湟中县法院汉东法庭承办法官驱车前往事发的村里向目击证人取证调查,在明确案情的基础上,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虽然此事确因无偿帮工而造成原告周某身体伤害,但周某遭受的经济损失,与其酒后疏忽大意密不可分,也存在一定过错。经过耐心的调解,近日,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圈某愿意对周某承担5万元费用,而周某在赔偿款上也做出了让步,两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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