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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五四西路黄河阳光小区的住户杨女士致电晚报热线反映:1月19日凌晨5点家里的暖气管爆裂了,家具、木地板、电器等都有不同程度损坏,这已经是2008年入住后第二次暖气管爆裂,给物业反映后,物业公司称不是他们的责任,也没有义务和责任给予修复或赔付,她也不知道怎么办,无奈求助晚报社,希望予以关注。 据杨女士称, 2012年12月24日,家里暖气进水管子突然爆裂了,暖气管里的热水直接往外喷,她赶紧跑到楼层公共暖井房欲关闭自家暖气总阀,却发现总阀关不了根本不起作用,随即求助物业。物业工作人员赶来发现,她家暖气总阀和别人家的接错了,以致无法关闭,随后物业人员只好把整个院子的暖气进水总阀关闭。之后,物业工作人员重新接好她家暖气进水的总阀,并且免费给她家修复了家里爆裂的管子。不料今年1月19日凌晨5点,家里同一地方的暖气管再次爆裂,水直接往外喷,她老公赶紧到暖井房去关总阀门,可能是不太会操作,没能及时关闭,通知物业赶过来关闭总阀时,家里已经淹得不成样了。事后,物业工作人员帮忙清扫了她们家里的积水。杨女士称,物业工作人员没有给她们修复管子,也没给她们相关的赔付,她很是不解。
对此,记者采访了黄河水电物业公司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说,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有责任维护检修公共设施,如杨女士家楼层暖井房的进水总阀门接错的问题,物业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改接,至于她们家管子爆裂及所造成的损失,属于住户私有财产,不在物业公司服务范围内,所以物业没有责任和义务维修或给予相应的赔付。
实习记者 刘玉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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