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实习记者 王琼)11月21日,记者从省高管局收费处了解到,省交通厅决定自2013年11月30日0时起,全省停止使用“青海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和“青海玉树地震灾后重建车辆通行证”。 据了解,2013年11月3日玉树灾后重建工程全面竣工,为了恢复我省公路正常的收费秩序,省交通厅向省玉树灾后重建指挥部请示,经省玉树灾后重建指挥部同意,自2013年11月30日0时起,全省停止使用“青海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和“青海玉树地震灾后重建车辆通行证”。目前,各收费公路管理部门已经开始陆续自行制作宣传单,并提前在收费站亭等司乘人员易见的部位张贴宣传公告,两种通行证停止使用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也在逐步进行当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