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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实习记者 林颢)短短半个小时时间,停在路边的汽车竟变成了广告墙,在前风挡玻璃和驾驶室位置的玻璃窗户上插满了各式各样的小广告,10月27日市民詹先生向记者讲述了这一幕令人哭笑不得的经历。 詹先生说,当天下午他将车停在路边去商场购物。“买完东西刚要准备回家,突然发现车身上插着好多小广告,有代开发票的、有修车的、有推销保险的,大概有十来张。”詹先生告诉记者,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兴起发小广告不往人手里放而是见缝插针地把小广告别到汽车上,像那种放在车门缝里的还能随便取出来,但是有的直接塞到车窗玻璃缝里,想打开车窗拿出来吧,小卡片却直接顺着玻璃滑进升降器里了,不给车子动个小‘手术’,这小广告就别想拿出来。市民杨先生对此事也有深刻体会:“我都快被烦死了,每天早上上班时遇到交通拥堵或遇到红灯的时候,这帮人挨个给汽车插小广告。”杨先生表示,虽然大部分司机对于这种行为已经司空见惯,但高峰时间如此大胆举动也确实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
根据《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行人不得在车行道上进行拦车、兜售商品、发送物品、广告或者乞讨、索要财物等妨碍交通安全的活动。詹先生说:“有关单位应该对在人行道上发小广告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同时还应呼吁此类单位要通过正当途径进行广告宣传,以免害人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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