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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实习记者 王琼)一男子伙同他人,在短短三天的时间内共实施盗窃6起,盗得财物近万元。 据了解,王某伙同杨某等人在8月28日至30日期间,先后实施6次盗窃行为:8月28日上午,王某等人经事先预谋后,窜至大通县桥头镇安门滩村188号出租房内,将租客王某某放在房内的电吹风、高清摄像头、电动剃须刀等盗走;29日11时许,王某等人又窜至大通县矿山路188号,翻墙进入住户赵某家后,将放在卧室床上的一部价值500元的白色手机盗走;随后王某等人多次结伙进行盗窃,盗窃数额折合人民币已达9525元。目前该案件已移送大通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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