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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实习记者 刘劼)我省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了《青海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其中明确规定:餐饮业不得以服务费、调料费、空调费、茶位费、包间费、餐具消毒费、餐具使用费等各种名目收取价外费用或者以其他形式在标价之外加价。但近日,不少市民向晚报新闻热线反映,仍有部分餐馆在向消费者收取餐具消毒费、打包餐盒费等额外费用。 5月8日中午,市民陈女士与同事一行三人,来到位于五四西路的红灯笼火锅城就餐。就餐结束查看账单时,竟在账单上发现了三人所使用的消毒餐具费用。陈女士等人向收费人员提出了质疑:为何明令禁止的消毒餐具费仍被强加在消费者身上?餐厅收费人员这才默不作声地向陈女士等三人退回了所收的消毒餐具费用。
无独有偶,在学府巷口德福盛餐厅消费的刘先生告诉记者,5月1日晚,他与朋友在该餐厅小聚,就餐结束后,发现所点的菜品还剩余很多,为响应“光盘行动”,刘先生打算将剩余菜品打包带回家,这时餐厅服务员告诉刘先生,打包餐盒需要刘先生支付每个一元的费用,但可以免费提供塑料袋进行打包。刘先生无奈,只好又支付了8元钱,购买了8个打包餐盒。
价格部门提醒消费者,如果在消费过程中遇到此类状况,可以拨打举报电话“12358”对违规餐厅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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