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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笔者从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了解到,为消除因城市水价上调给城市低保对象家庭造成的影响,西宁市政府决定从11月起为我市四区的城市低保对象发放水费补贴。
据了解,水费补贴的发放对象为从2012年11月开始每季度末在册的四区城市低保对象家庭,按照水价上调部分,每户每月补贴2.4元,低保对象水费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区各按50%的比例承担。据悉,水费补贴按季度发放,区民政局每季度末将在册城市低保对象的户数及所需资金数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审核后将资金拨付社会化发放银行,再通过银行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此次发放水费补贴是市委、市政府关心广大城市低保对象生活的重大举措,是心系群众,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缓解物价上涨对我市困难群众生活带来影响的重要措施。(作者: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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