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五四大街商业巷口,众多行人无视红绿灯的存在,勇往直前,车辆只能被迫停在路上等待。 青海新闻网讯 “中国式过马路”原本是网友在微博中发的一个笑话,意思是“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那么,在我市的情况又是如何呢?近日,记者分别在五四大街商业巷口、长江路天桥商贸城、东西大街、南北大街、胜利路等车流和人流较集中路段采访发现,不管是上下班高峰期还是平峰时段,只要路上的车流出现暂时中断,或者看到车辆行驶速度慢,哪怕面对的是红灯,一帮行人就会勇往直前,作为这个城市的一份子,我们该做些什么?
过街信号灯成摆设
记者观察中发现,有不少行人过马路时,不是看交通信号灯,而是在注意身边的其他人是否要过马路,你走我走,你停我就停,交通信号在这些人的眼里成摆设。当记者随机询问了几位闯红灯的行人“明明是红灯亮着,为什么还要闯过来时”,他们的回答是:“大家都过马路,一个人站那儿等信号灯多傻呀?别人还觉得你有毛病呢。” “反正走的人多,车也不敢撞,就跟着走呗。”从他们的回答中丝毫没有感觉到闯红灯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记者问了身边的一些朋友,他们的反映大致是“如果是一个人过马路,车肯定不会让,看到人多了,车到斑马线时就会减速,过马路相对会安全些。”可见,“中国式过马路”是行人的“随大流”、“法不责众”心理在作祟。
行人“优先”司机无奈
行人在斑马线上不按信号灯通行,一些司机表示出他们的无奈与气愤。“以前按照信号灯行驶没什么问题,可是现在过马路的人和车辆抢行,明明人行道红灯亮着,可是他们才不管,见缝插针在车流中乱窜,只好把车停下来让他们先过,总不能和人去硬挤;稍不注意挂一下,蹭一下,那全部责任都是我的了。”驾驶出租车的李师傅说,有些行人明明是自己闯红灯,你要是按一下喇叭,他能站在斑马线上指着你骂半天。
行人违法理应受罚
据市交警支队交通科的负责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按照相关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因市区车辆多、道路状况复杂,加上警力不足,对于闯红灯的行人,执勤人员一般采取提醒、劝导或者批评、教育的方法。在斑马线上行人享有优先权,一旦在斑马线上发生交通事故,往往判定机动车辆负主要责任。
志愿者上岗行人能否多份自觉
针对行人闯红灯,目前我市准备招募一批志愿者,他们的主要工作就在车流量与人流量比较大的路段和商业网点当劝导员,提醒和劝导行人过马路时按照信号灯通行或者走地下通道和过街天桥。志愿者上岗后,他们的劝导和提醒市民们是否理解?从而养成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好习惯呢?(作者: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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