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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芳旭)近日,根据国家环保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省固废中心对青海新华印刷厂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进行了现场监督,印刷厂0.8吨危险废物成功实现大转移。
据了解,青海新华印刷厂本次共申请转移定影液、显影液、墨盒、硒鼓、油墨桶、废纱头等危险废物0.8吨,由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承担。省固废中心在现场对转移车辆和驾驶员资质、装载现场管理和“三防”措施进行了检查,并对转移运输环节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规范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各项要求和安全措施,使我省在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过程中,有效杜绝了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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