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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过大 可增加购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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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8 10:3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记者 魏金玉)10月15日,市民卢女士拨打本报96369新闻热线询问,她去年到燃气公司办理过增加购气量的手续,今年是否还要拿着房产证重新办理。

    “已经办理过增加购气量手续的天然气用户,今年可以直接申请办理,不必再拿房产证。因为电脑系统中已经有客户的信息了。”胜利路燃气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说,今年进入冬季采暖期后,西宁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规定每户居民每月限购天然气500立方米。同时,为了让每位用户每月正常使用天然气,房屋面积过大的用户可以申请增加购气量。如果居民的住房面积过大,并且家中燃气表内剩余气量在500立方米以下的,居民可以带上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文件上必须标明具体住址、用户姓名、房屋面积并且须与燃气卡上的地址、姓名相符),携带燃气卡,到胜利路燃气服务大厅5号柜台办理增购气量的手续。1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和居民生活用气用户不办理增购气量手续。

    具体增购气量标准如下:房屋面积10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月限购气600立方米;121平方米至150平方米,月限购气700立方米;151平方米至180平方米,月限购气800立方米;181平方米至220平方米,月限购气1000立方米;221平方米至240平方米,月限购气1100立方米;241平方米至280平方米,月限购气1300立方米;281平方米以上,月限购气1500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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