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张蕴 通讯员 晁雄德)省城一男子为了抵债,竟以“某单位要购买虫草”为由实施诈骗,共诈骗虫草882克,涉案金额15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江某在原单位就职期间,因工作关系结识了几名在省城做虫草生意的老板。几个月前,江某向三名经营虫草生意的老板借钱或赊虫草。直到今年7月,江某仍无力偿还十万余元的债务,债主们纷纷讨要。7月10日,江某来到在省城水井巷里经营虫草的张老板处,声称:“某单位要一些虫草,你选些好的给我,人家要先看货再付款。”当天上午,张老板把382克价值近9万元的虫草装进塑料袋,给了江某。几个小时后,江某再次打电话给张老板,说对方对虫草很满意,还要500克虫草,拿到货后第二天就能付款。张老板又从店里取了500克上好的虫草,到达交货地点。两袋共882克的虫草,就这样轻松到了江某的手中。
随后,江某将虫草以低于市场价一半的价格抵货或售了出去,先后偿还了三名债主的财物,余下的两千元钱用于挥霍。几天过去后,焦急的张老板坐不住了,反复向江某催促虫草款。江某则打起了“游击战”,一会说在外地,一会说在外州县。无奈之下,张老板与朋友们找到了江某,将他拉到私家车里质问,吓得江某跳车报警。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江某对自己诈骗虫草的行为供认不讳。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受害人虫草882克,价值人民币15.29万元,涉嫌诈骗罪。十一长假前,江某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