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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区医疗救助对象心欢喜 出院只结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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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1 10:2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17日,西宁市城北区大堡子镇吴仲村的低保户杨文贵小心翼翼地拿着筹集到的5000元钱前往大堡子卫生院缴住院费时,却被医生告知,不用缴纳门槛费,等看好病,出院时只需缴自费药品所需的钱就可以了,其余的钱不用操心。

    杨文贵询问医生后得知,原来,他的信息和城北区其他低保户、“三无人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一样,早已被录入城北区医疗救助对象数据库。这个救助对象数据库是城北区民政局给城北区大堡子卫生院装的医疗救助系统。当医疗救助对象拿着有效***(身份证、参保证、户口簿、低保证、残疾证等)办理住院手续时,医院的数据库里就会自动显示他们的救助类别。然后,医院再根据救助类别对医疗救助对象所花的医疗费用按照救助类别进行结算,医疗救助对象在得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的同时,再次享受到民政医疗救助,出院结算时,只需支付医疗救助后的个人自费部分金额。而民政救助也不用医疗救助对象凭住院单据集中救助,直接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再由民政部门定期与医疗机构结算救助金。这些程序,都可以马上在医院的窗口办理,从申请到获得救助,不到一天时间,所以被称为“一站式”服务。

    根据城北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城北区民政局已在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小桥医院)、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西钢医院)、城北区中医院、大堡子镇卫生院、二十里铺镇卫生院五家定点医院建立了医疗救助数据库,凡是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院看病就医时发生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再由区民政部门和医院两家定期结算。住院治疗救助费用按照每人每年最高限额30000元标准进行救助。

    本报记者 吴亚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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