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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赵凛松)海西州日前审理了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案,涉案金额高达5.85亿元,该团伙7人分别被判处5年有期至无期徒刑。
近日,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都兰县“6·10”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案两名主犯无期徒刑,各判处罚金5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判处其余5名被告人5到15年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法院查明,自2010年3月至2011年5月间,该团伙共虚开增值税专用***涉及金额约5.85亿元,税额约8660万元,受票单位抵扣税款约7635万元,实际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约285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用于抵扣税款***罪。
记者从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目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将进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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