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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荣丽君)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下月起,我市开始办理2013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缴费,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不变,缴费时间为201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不影响城镇居民和农牧民享受2013年度的医保待遇,市社保局提醒大家,按时参保缴费,参保缴费期后将不再办理参保缴费。
据了解,我市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所有成员同时参加,不能选择性参加。居民医保新参保者持户口本(身份证)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后,领取由市社保局免费提供的居民医保IC卡,持居民医保IC卡到省农业银行下属西宁市各营业网点缴费。已参保居民可直接持居民医保IC卡到省农业银行下属西宁市各营业网点缴费,缴费后请索取缴费凭证,并妥善保管。
新农合新参保农牧民,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登记参保信息、缴纳参保金,并由村委会出具参保缴费***后,领取合作医疗证。已参保农牧民持合作医疗证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登记参保信息、交纳家庭成员下年度参保金,由村委会出具参保缴费***后办理续参。农牧民有新增家庭成员需要参保的,持户口本、合作医疗证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登记参保信息、交纳参保金,由村委会出具参保缴费***后办理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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